针对您二十年前被企业除名,现在要办理退休且原单位同意撤销除名决定的情况,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职工被除名或自动离职后,原工作单位不再负责支付其退休费,且重新参加工作后,连续工龄会重新计算。这意味着,除名或自动离职前的工作年限,在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连续工龄的组成部分,也不能视同缴费年限。这是基于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改革和当时的政策规定。
然而,针对您的情况,如果原单位现在同意撤销除名决定,这可能会对您的工作年限和缴费年限的计算产生影响。但具体能否将除名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还需要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政策以及您个人的档案情况来确定。
办理流程建议:
与原单位沟通:
- 首先,与原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明确他们同意撤销除名决定的具体内容和条件。
- 了解撤销除名后,原单位是否愿意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您的工作年限和缴费情况。
准备相关材料:
- 根据原单位的要求,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
- 如果可能,获取原单位出具的正式撤销除名决定的文件或证明。
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当地社保部门(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进行咨询。
- 了解根据当地政策,撤销除名决定后,您的工作年限和缴费年限应如何计算。
- 询问是否需要补充其他材料或进行其他手续。
提交退休申请:
- 在确认所有材料和手续都准备齐全后,向社保部门提交退休申请。
- 填写相关表格,如《退休申报表》等,并附上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
等待审核与批准:
- 社保部门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工作年限、缴费年限、年龄等条件的核实。
- 如果审核通过,社保部门会批准您的退休申请,并计算您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注意事项:
- 由于工龄政策涉及时间跨度长、人员范围广,且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建议您在办理过程中保持与原单位和社保部门的密切沟通。
- 如果您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您可以选择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者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