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死亡家属可以劳动仲裁吗-石田田律师|法行宝
2026-05-29 劳动纠纷

结论: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死亡后,其家属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关键在于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申请。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实际上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并接受其管理,即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可参考以下证据:

  •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
  •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 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 考勤记录,如打卡记录、签到表等;
  •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或相关书面材料。

若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家属可通过劳动仲裁机构来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例如,某员工虽未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有工资转账记录、工作证以及同事的证言,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其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二、可申请劳动仲裁的特定情形

  1. 工伤死亡情形:若员工因工伤导致死亡,家属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存在分歧,家属有权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法律规定支付相应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工伤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丧葬补助金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6。例如,某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则丧葬补助金为5000×6 = 30000元。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假设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000元,则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0000×20 = 800000元。
    •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例如,员工生前工资为6000元,其配偶和一子女符合供养条件,则配偶每月抚恤金为6000×40% = 2400元,子女每月抚恤金为6000×30% = 1800元,每月抚恤金总额为2400 + 1800 = 4200元。
  2. 非因工死亡情形:若员工非因工死亡,家属与用人单位在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金等相关待遇上有争议,例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非因工死亡待遇,家属可通过申请劳动争议来维权。
  3. 未结清劳动权益问题:员工死亡前若存在未支付的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等劳动报酬或经济补偿等未结清的劳动权益问题,家属作为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并申请劳动争议。
  4. 单位违法导致死亡情形:若员工死亡是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如强令冒险作业、未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等)导致,家属对于赔偿等问题与用人单位产生分歧,也可通过申请劳动争议来寻求法律救济。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

  1. 收集证据:家属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应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员工的死亡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如上述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的记录、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和与争议事项的关联性。
  2. 法定时效:家属应在法定的时效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一般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家属应及时咨询,确保在时效期内提出申请。
  3. 申请程序:家属应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定程序进行申请。通常,应先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过程中,家属应积极配合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

四、赔偿责任的承担

若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则上述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全部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此外,用人单位还可能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面临额外的法律责任,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家属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