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女儿能否用老人工资请护工并将老人接回自家照顾,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主要涉及子女赡养义务的履行方式、老人意愿及财产使用合法性等角度,以下分情况说明:
1. 若老人明确同意女儿接回并使用工资请护工
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方式包括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子女可协商确定轮流赡养的具体方式。若老人因不能自理需专业护理,且其同意女儿接回并使用个人工资支付护工费用,此行为合法且合理:
建议:女儿应保留老人同意的书面或录音证据(如签字确认的协议、与兄弟姐妹的沟通记录),避免后续纠纷。
2. 若老人未明确同意,但已丧失表达能力(如昏迷、痴呆)
此时需分两步处理:
风险点:若其他子女质疑女儿滥用资金(如将工资用于非护理用途),可能引发监护权争议或财产侵权诉讼,女儿需承担举证责任。
3. 若其他子女反对女儿接回老人
需区分反对理由是否合法:
总结:女儿的行为是否合法,核心在于是否尊重老人意愿、是否合理使用老人财产、是否实际履行护理义务。建议优先与兄弟姐妹协商一致,若无法达成共识,可固定证据后通过法律途径明确权利义务。如有具体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