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关于您提出的“做4天12小时休一天,签的是综合工时,不做了是否有赔付”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实际工作情况以及离职原因等多个因素。以下是从不同角度进行的分析:
综合工时制下的工作时间与加班:
- 综合工时制是一种特殊的工作时间制度,它允许用人单位在一定的周期内(如周、月、季、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4天12小时的工作时间加上休息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平均每日或每周的工作时间未超过法定标准,那么通常不视为加班。但如果超过了法定标准,超出部分应视为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
离职时的赔付问题:
- 经济补偿金:如果您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支付加班费、未提供劳动保护等)而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通常与您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有关。
- 加班费:如果您在综合工时制下存在加班情况,且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您在离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这部分费用。
- 无赔付情况:如果您是因为个人原因(如找到更好的工作、家庭原因等)而离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违法行为,那么通常您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加班费。
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
- 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能包含了关于离职赔付的具体条款。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那么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来判断。
实际操作建议:
- 收集证据:在离职前,建议您收集与工作时间、加班情况、工资支付等相关的证据,如工作记录、考勤表、工资条等。
- 与用人单位协商:在离职时,您可以与用人单位就赔付问题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举例说明:假设您在综合工时制下工作了6个月,平均每月工作超过法定标准时间10小时,且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如果您因为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而离职,那么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这6个月的加班费,并可能根据工作年限和月工资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先仔细阅读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了解其中的相关条款。同时,收集好与工作时间、加班情况、工资支付等相关的证据。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此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