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 员工没有要求的话 也必须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徐祎辉律师|法行宝
2026-05-19 劳动纠纷

结论:签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即使员工没有主动要求,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非绝对必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详细分析:

  1. 法定情形下的签订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以及不存在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举例:假设员工小张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为期一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小张在工作中表现良好,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前,如果小张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小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员工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 如果员工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下,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举例:继续以小张为例,如果小张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前,主动向用人单位表示希望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与小张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下,未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等法律责任。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建议: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下,及时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 对于员工而言,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且希望继续留在用人单位工作,可以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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