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是否可以夫妻两人都扣除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所指的是哪种扣除方式。目前,针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主要有两种扣除方式:一种是育儿补贴,另一种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首先,关于育儿补贴,根据牡丹江市的相关政策解读,育儿补贴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领的,通常由婴幼儿父母一方进行申请,特殊情况可由其他合法监护人申领。这意味着,在育儿补贴的发放上,并不是由夫妻双方同时领取,而是以家庭为单位,选择一方作为申领人。因此,在育儿补贴方面,夫妻两人不能同时扣除。
其次,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可以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这意味着,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方面,夫妻两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扣除方式,但一旦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就不能更改。
综上所述,对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问题,如果是育儿补贴,则夫妻两人不能同时扣除;如果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则夫妻两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扣除方式,但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保持一致。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