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合同到期后不续签但继续交保险、开工资的行为是否违法,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及用人单位的后续操作。
若双方继续保持劳动关系,但未续签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原岗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则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时,用人单位自合同到期次月起,需向劳动者支付未签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不超过11个月)。
例外情形:若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协商续签合同,但因劳动者原因未签订(如拖延、拒绝),且用人单位能提供证据(如书面通知、沟通记录),则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若用人单位想终止劳动关系,需依法操作,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合同到期后,若用人单位无意续签,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代通知金),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若未履行上述程序直接终止劳动关系,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2倍)。
关键点:即使未续签合同,只要劳动者继续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单方终止劳动关系仍需遵循法定程序。
继续交保险、开工资的“合法性”取决于用人单位的主观意图
建议:
如有具体细节(如合同类型、未续签时长、用人单位态度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