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提供材料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劳动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的函件,需包含以下核心要素,并按照规范格式撰写:
函件标题与文号
标题应明确体现“移送函”性质,例如:《关于××企业未依法提供社会保险材料的移送函》。文号需按经办机构内部公文规范编写(如:××社移〔2024〕×号)。
主送单位信息
写明接收函件的劳动监察部门全称(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并标注具体地址、联系电话(便于后续沟通)。
案件背景与事实陈述
移送理由与请求
附件清单
列明随函移送的证据材料(如:企业拒不提供材料的书面记录、经办机构催告通知、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确认真实性。
经办机构信息与落款
写明经办机构全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注明成文日期。
示例模板: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关于××企业未依法提供社会保险材料的移送函
××社移〔2024〕×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
我中心在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核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 拒不提供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员工工资表及劳动合同;
2. 经多次催告(附催告通知复印件),仍以“资料遗失”为由拒绝配合调查。
上述行为违反《社会保险法》第60条、《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15条之规定,涉嫌构成《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0条规定的拒不配合调查情形。现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8条,将该案件移送你单位处理,请依法立案调查并反馈结果。
附件:1. 企业基本信息表
2. 催告通知复印件
3.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章)
2024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协助完善函件内容,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