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您已经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书面通知单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公司却发出不续签通知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和建议:
一、明确法律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在您符合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与您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应对措施
与公司协商:
收集证据:
申请劳动仲裁:
提起诉讼:
三、关于赔偿金
如果公司最终未能与您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构成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计算公式:
示例: 假设您在公司工作了5年,月工资为10000元,那么经济补偿为5 × 10000 = 50000元,赔偿金则为50000 × 2 = 100000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最后建议:面对此类劳动纠纷,建议您保持冷静和理性,积极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