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父母去世后,有精神病的兄弟的监护人应该是谁,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如您提到的有精神病的兄弟),其监护人的确定是有明确顺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监护人的顺序如下:
配偶:如果您的兄弟有配偶,且配偶有监护能力,那么配偶是首选的监护人。
父母:但在此情况下,您提到父母已经去世,所以这一顺序不适用。
成年子女:如果您的兄弟有成年子女,且子女有监护能力,那么子女将成为监护人。但考虑到您提到的是“兄弟”,且未提及有子女,所以这一顺序可能也不适用。
其他近亲属:在配偶、父母、成年子女都不存在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其他近亲属(如兄弟姐妹)将按顺序成为监护人。在此情况下,由于父母已去世,且未提及有配偶和成年子女,因此您和其他兄弟姐妹将成为有监护能力的近亲属,并有可能成为监护人。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如果上述顺序中的亲属都不存在或没有监护能力,那么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在经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后,也可以成为监护人。
具体到您的情况:
监护人的职责:
综上所述,对于您兄弟的监护人确定问题,应首先考虑其配偶(如有且具备监护能力),其次是成年子女(如有且具备监护能力),然后是您和其他兄弟姐妹作为其他近亲属。如果存在争议或无法确定,可以寻求相关单位或法院的帮助。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为您解决问题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