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扣10%工资作为绩效,在效益不好时不发放,这种做法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 若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有明确约定且合法合规
- 合法性分析: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或者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且公示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将工资的10%作为绩效工资,并且约定在效益不好时可以不发放这部分绩效工资,同时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公司的做法可能是合法的。
- 应对建议:你可以仔细查看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确认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有,且你认为公司的效益不好情况属实,那么公司不发放这部分绩效工资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如果你认为公司的效益不好并非是由于你的原因造成,或者公司扣除绩效工资后你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你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补足工资差额。
- 若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无明确约定或约定违法
- 违法性分析: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关于扣除10%工资作为绩效工资以及效益不好不发放的约定,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未进行公示,那么公司擅自扣除工资的行为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公司无权随意扣除你的工资。
- 应对建议:你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如果公司拒绝,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你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仲裁时,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