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后再有遗嘱哪个生效-黄乐乐律师|法行宝
2026-05-04 婚姻家庭

在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情况下,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公证遗嘱的效力变化

过去,《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即如果有多份遗嘱,且其中有一份是公证遗嘱,那么无论其他遗嘱的时间顺序如何,都以公证遗嘱为准。然而,这一规定在《民法典》实施后已被取消。现在,所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以及公证遗嘱,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时间顺序决定最终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意味着,如果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且这些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那么无论这些遗嘱的形式如何,都将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例如,遗嘱人先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子女A,但后来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同一房产改为留给子女B,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自书遗嘱将生效,因为它是最后一份有效遗嘱。

三、特殊情况说明

  1. 遗嘱的撤回与变更:遗嘱人可以撤回或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果遗嘱人实施了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这将被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2. 多份遗嘱的效力冲突:当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时,除了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外,还需要确保这些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其中有一份或多份遗嘱存在无效情形(如遗嘱人立遗嘱时缺乏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那么这些无效遗嘱将不会被考虑在内。

四、法律建议

  1. 及时更新遗嘱:由于遗嘱的效力以最后一份为准,因此建议遗嘱人在立遗嘱后,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或需要更改遗嘱内容,应及时更新遗嘱,以确保自己的意愿能够得到准确执行。

  2. 保留遗嘱原件:遗嘱人应妥善保管遗嘱原件,避免遗嘱丢失或损坏。同时,也可以考虑将遗嘱复印件或电子版交给信任的人保管,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找到遗嘱。

  3. 咨询专业律师:在立遗嘱或更改遗嘱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律师可以根据遗嘱人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果您在遗嘱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