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没有给你缴纳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并拒绝赔偿你因此造成的损失,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以下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分析:
-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免除。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后果
- 补缴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补缴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且补缴期限一般不受限制,即可以追溯至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
- 赔偿损失:如果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如无法领取养老金、无法报销医疗费用等,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这种损失赔偿是用人单位因未履行法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你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 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你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会保险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用人单位同意,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补缴社会保险的期限和赔偿损失的金额。
- 向社保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保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并处理。社保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其补缴社会保险。
-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如果社保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能满足你的要求,你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
建议: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你保留好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等证据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和损失情况。同时,你也可以咨询我,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