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工伤做完劳动能力鉴定后还没完全康复、不能上班的情况,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和建议:
一、医疗与康复方面
继续治疗与康复:
- 您应严格遵循医嘱,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和康复训练,如物理治疗、药物治疗等,以促进身体尽快恢复。
- 定期到医院进行复查,确保医生能够及时了解您的伤势恢复情况,并调整治疗方案。
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
- 如果您的停工留薪期即将到期,但伤情仍未完全康复,您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延长停工留薪期。
- 申请时,需提交相关医疗证明材料,如诊断证明、复查报告等,以证明您仍需要休息和治疗。
- 延长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您的伤情和恢复情况而定。
二、待遇保障方面
停工留薪期工资:
- 在停工留薪期内,您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这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全部收入,确保您在休息期间的经济来源不受影响。
生活护理费:
- 如果您因工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
- 护理费标准根据您的生活自理能力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支付。
伤残津贴:
- 如果您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且保留劳动关系,您可以享受伤残津贴。
- 津贴标准根据您的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逐级递减至六级为60%。
- 如果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确保您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与用人单位沟通和协商方面
了解单位政策:
- 您应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其对于工伤职工的具体政策和安排,如岗位调整、辅助器具提供等。
- 这有助于您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协商解决方案:
- 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您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逐步恢复部分工作、调整工作岗位或工作时间等。
- 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既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又尽量减少对工作的影响。
四、劳动权益保护方面
保留劳动关系:
- 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因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解除劳动合同。
- 这是法律赋予您的权益,您应坚决维护自己的劳动关系。
维权途径:
- 如果与用人单位沟通无果,您可以首先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寻求第三方协助解决纠纷。
- 如果调解不成或单位不愿调解,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意事项:
- 在整个过程中,您应避免盲目辞职,以免影响工伤赔偿和后续权益保障。
- 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停工留薪期申请材料等,以备不时之需。
- 了解自身权益和工伤待遇、赔偿标准等,确保在维权过程中能够有理有据地提出自己的诉求。
综上所述,工伤做完劳动能力鉴定后还没完全康复、不能上班的情况下,您应依法享受各项待遇,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