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孩子无父母,祖母外嫁多年现在75岁是否还可以做孩子的监护人,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这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然而,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孩子的父母已经不在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那么就需要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来担任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第一顺序就是祖父母、外祖父母。这意味着,在孩子的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下,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有权并且应当优先担任监护人的。
接下来,我们来看您提到的具体情况,即祖母外嫁多年且现在75岁。这里有两个关键点需要考虑:一是祖母是否仍然具有监护能力,二是祖母的年龄是否会影响其担任监护人。
监护能力:监护能力通常指的是一个人是否具备照顾、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和条件。这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能力、身体状况、精神状态等。如果祖母虽然外嫁多年,但仍然保持较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且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来抚养孩子,那么她仍然具有监护能力。
年龄因素:虽然祖母现在75岁,但年龄并不是决定其能否担任监护人的唯一因素。关键在于她是否仍然具备上述的监护能力。如果祖母虽然年事已高,但身体硬朗、精神矍铄,且愿意并能够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那么她的年龄并不应成为阻碍她担任监护人的因素。
综上所述,如果祖母仍然具有监护能力,并且愿意担任孩子的监护人,那么她是有权并且应当优先担任监护人的。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需要考虑到祖母与孩子的关系、祖母的生活环境、孩子的意愿等多方面因素。如果祖母的监护能力受到质疑或者存在争议,那么可以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进行指定或者协商解决。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无论最终由谁来担任监护人,都应该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环境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