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若父母已经七十五岁,是否可以担当监护人”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父母是否具备监护能力。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因此,担任监护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判断能力,以确保能够有效地履行监护职责。
对于已经七十五岁的父母,如果他们仍然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清晰地理解自己的行为后果,并有能力作出合理的决策,那么他们当然可以担任监护人。然而,如果父母因为年龄、健康或其他原因,已经丧失或部分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们可能就无法有效地履行监护职责了。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这些监护人需要按照顺序担任,并且必须具有监护能力。如果父母因为年龄或健康原因无法担任监护人,那么其他有监护能力的近亲属或者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可以担任监护人。
因此,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如果七十五岁的父母仍然具备监护能力,那么他们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他们已经丧失或部分丧失了监护能力,那么就需要考虑其他有监护能力的近亲属或者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来担任监护人了。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