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的合同写的不给交保险那有法律效应吗-王晓芳律师|法行宝
2026-04-30 合同纠纷

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不给交保险”的条款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应。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1. 从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所以,合同中约定“不给交保险”直接违反了上述法律,该条款自始无效。

  2. 从合同效力角度
    一份有效的合同需要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等条件。“不给交保险”的约定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破坏了社会保险制度这一社会公共利益,导致该部分内容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签字确认,也不能改变其无效的性质。

  3. 从劳动者权益保护角度
    社会保险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重要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如果允许用人单位通过合同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在面临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时,将无法获得相应的保障,这会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法律不会允许这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条款有效。

  4. 从用人单位责任角度
    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除了该约定无效外,用人单位还可能面临一系列法律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同时,劳动者也有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给你的建议:
如果公司与你签订的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你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公司拒绝,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公司缴纳。若因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给你造成了损失,你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随时可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