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评伤残十级后离职用人单位在原有有工资上怎么算-贺鹏律师|法行宝
2026-04-30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工伤评伤残十级后离职,用人单位在原有工资上的结算主要涉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离职时工资的结算这几个方面,下面为你详细阐述。

  1.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法律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具体实施办法,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一补助金是对职工因工伤导致就业能力一定程度受损的补偿,旨在帮助职工在离职后更好地重新就业。
    • 计算标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差异较大。例如,在某些地区,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能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月数计算,可能是几个月不等。你可以查询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或者向我提供你所在的地区,我来帮你具体计算。
  2. 停工留薪期工资
    • 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受伤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和经济来源。
    • 计算方式:停工留薪期一般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规定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受伤前的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福利待遇,全额支付给职工。如果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一般不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3. 离职时工资结算
    •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确保劳动者在离职时能够及时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
    • 结算内容:除了上述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外,用人单位还应结算职工离职当月的工资,按照职工实际出勤天数和工作表现等进行计算。同时,如果职工还有未休的年休假等福利待遇,用人单位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折算和支付。

举例说明:假设小李在某企业工作,因工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其受伤前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所在地区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4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假设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那么,小李离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的费用如下: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000×4 = 24000元
  • 停工留薪期工资:5000×3 = 15000元
  • 离职当月工资: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假设当月出勤10天,日工资为5000÷21.75≈230元,当月工资为230×10 = 2300元

用人单位总共应支付给小李的费用为24000 + 15000 + 2300 = 41300元(未考虑其他可能的福利待遇和扣除项目)。

如果你在工伤赔偿和离职工资结算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