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出行后或者出行结束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如何处罚-崔瑛律师|法行宝
2026-04-29 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规定,旅行社在旅游者出行后或行程结束后才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具体处罚措施需结合违法情节严重程度判定。以下从法律定性、处罚依据、处罚措施三个角度展开分析:

1. 法律定性: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

根据《旅游法》第五十七条,旅行社必须与旅游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且合同内容需明确行程安排、费用标准、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若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后或结束后才补签合同,属于“未在行程开始前签订书面合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合同签订的时效性要求。

2. 处罚依据:违反《旅游法》第五十七条、第九十八条

  • 第五十七条:明确要求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
  • 第九十八条:规定旅行社未签订书面合同或未按照规定提供合同文本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3. 处罚措施:分情节轻重处理

  • 一般情节:若旅行社首次违法、未造成严重后果(如未损害旅游者权益),旅游主管部门通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至5万元罚款。
  • 情节严重:若旅行社多次违法、拒不改正,或因未签合同导致旅游者权益受损(如行程变更未协商、费用纠纷无依据),可能面临5万元至10万元罚款,甚至被责令停业整顿1至3个月。

4. 特殊情形:补签合同的效力

即使旅行社事后补签合同,若合同内容未涵盖行程关键信息(如自费项目、购物安排)或存在显失公平条款(如免除旅行社责任、加重旅游者义务),旅游者仍可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主张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

温馨提示

若您遇到旅行社未按时签订合同的情况,建议:

  1. 保留行程中产生的票据、沟通记录等证据;
  2. 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投诉(如文化和旅游局);
  3. 若因未签合同导致损失,可依法要求旅行社赔偿。

如有进一步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细节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