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您目前面临的情况属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规范办理入职手续的违法行为,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以下从法律责任、维权方式、注意事项三个角度展开分析:
一、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您已工作近2个月,可主张第2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即额外1个月工资)。
未办理入职手续的合规风险
用人单位未规范办理入职手续(如未填写入职登记表、未明确岗位/薪资/试用期等),可能被认定为未建立合法劳动关系。但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实际用工行为(如考勤、工作安排、工资发放)已足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不影响您主张权益。
二、维权方式与步骤
收集证据
协商或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
三、注意事项
时效限制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从第2个月满次日起算)。建议尽快行动,避免超期。
避免被动离职
若用人单位以“未签合同”为由解雇您,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您可额外主张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即1个月工资)。但需保留解雇通知等证据。
社保补缴问题
社保补缴需通过社保稽核部门处理,仲裁委可能仅确认补缴期间,具体执行需另行申请社保强制征缴。
建议:立即整理证据材料,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补签合同及赔偿通知书》(留存送达凭证),同时准备投诉或仲裁材料。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