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一个厂没离职能进另一个厂吗”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讲,在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通常是不建议也不允许直接进入另一个单位工作的。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劳动者应当履行对原单位的劳动义务,不得擅自离职或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除非得到原单位的明确同意或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如非全日制工作等)。
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可能的情况和后果:
如果未经原单位同意擅自离职并进入新单位:
如果希望合法地进入新单位: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综上所述,在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不建议直接进入另一个单位工作。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建议您先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离职手续后再进入新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