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10天内有一天是清明节有一天是周日休假工资怎么结算-谭艳律师|法行宝
2026-05-07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试用期内清明节和周日休假属于法定假日和休息日,工资结算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 清明节(法定节假日)休假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法定节假日(如清明节)属于带薪休假,即使员工未实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需支付全额工资。因此,试用期内清明节当天休假,工资应按正常出勤标准结算,不得扣减。

  2. 周日(休息日)休假
    周日属于每周固定休息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员工在休息日享有带薪休假权利。试用期内周日休假,工资同样按正常出勤标准结算,无需额外计算或扣减。

补充说明:

  • 若清明节或周日恰逢员工实际出勤日(如调休上班),则用人单位需按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或安排补休/支付200%工资(休息日加班)。但您描述的情况为休假,故不涉及加班费。
  •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休假工资结算需以此为基数。

建议:
若用人单位在结算工资时扣减了清明节或周日的休假工资,您可先与单位沟通,要求按法律规定补发;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