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 非终局裁决项时是否可以撤销-潘雨阳律师|法行宝
2026-05-07 劳动纠纷

当劳动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项和非终局裁决项时,非终局裁决部分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或变更的,而终局裁决部分则受到一定限制,但特定情况下也可申请撤销。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终局裁决与非终局裁决的基本概念

  1. 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特定类型的劳动争议,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且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如裁决存在法律规定的撤销情形)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2. 非终局裁决:对于不属于终局裁决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或变更裁决。

二、同时包含终局与非终局裁决项时的处理

当劳动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项和非终局裁决项时,这两部分裁决的效力及处理方式是不同的:

  1. 非终局裁决部分:由于非终局裁决不具有终局效力,当事人(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或变更该部分裁决。

  2. 终局裁决部分:终局裁决部分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如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等)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三、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 区分裁决项:在收到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应仔细区分裁决中的终局裁决项和非终局裁决项,以便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2. 及时行使权利:对于非终局裁决部分,当事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终局裁决部分,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应及时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3. 准备充分证据:无论是提起诉讼还是申请撤销裁决,当事人都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四、案例说明

假设某劳动仲裁裁决中,既裁决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属于终局裁决范围),又裁决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终局裁决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如果对补缴社会保险的裁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支付经济补偿的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则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部分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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