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职工受伤后办理离职,还能在1年内申请劳动工伤认定吗”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详细且清晰的解答。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如果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是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这里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一是职工必须是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受伤;二是职工受伤必须是由车辆等交通工具事故造成的;三是职工不能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接下来,关于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条例中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提出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是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现在,我们回到您的问题上。职工在受伤后办理了离职,这并不影响其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关键在于,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是否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只要在这个时间范围内,无论职工是否已经离职,都是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戴某在上班途中遭遇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并且已经具备了“上下班途中工伤”的三个法律构成要件。虽然戴某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但是提出申请的时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并未超过1年,因此人社局认定戴某受伤为工伤是于法有据的。
综上所述,职工在受伤后办理离职,只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可以被受理并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