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而单位决定不续签时,关于赔偿问题以及上一家单位工作年限是否计算在内,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赔偿的基本原则
一般情况下: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基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
特殊情况下: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而单位仍然决定不续签,那么这种行为被视为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
工作年限计算:
月工资定义:
特殊情况限制:
三、关于上一家单位工作年限的计算
四、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五、赔偿流程
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一般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不续签的决定。
办理工作交接:劳动者需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交接。
结算工资及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工资,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如有)。
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六、举例说明
假设员工小张在某单位工作了3年8个月,其月工资为6000元,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且小张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如果小张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而单位违法不续签:
七、建议
综上所述,当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时,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劳动者在当前单位的工作年限、月工资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况来确定。上一家单位的工作年限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计算在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