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鉴定谁通知去做-许方强律师|法行宝
2026-04-15 劳动纠纷

工伤劳动鉴定一般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劳动者去做。以下是详细解释和可能涉及的情况:

通知主体与流程

  1.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工伤认定申请,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一旦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如果涉及劳动能力鉴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会将相关材料转交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告知劳动者后续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直接的通知行为可能更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完成。

  2.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这是专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在收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转来的工伤认定材料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劳动能力鉴定,并通知劳动者参加鉴定。通知方式可能包括书面通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通知等,具体取决于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和规定。

劳动者应做的准备

  1. 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劳动者应确保自己提供的联系方式(如电话、地址、电子邮件等)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通知。

  2. 准备相关材料:在接到通知后,劳动者应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证明等,以便在鉴定时提供。

特殊情况处理

  1. 未收到通知:如果劳动者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通知,可以主动联系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查询鉴定进度和通知情况。

  2. 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如果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如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安排鉴定并通知相关人员。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应密切关注自己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进度,确保及时接收通知并参加鉴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