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做职业病离职体检 可以写上解除协议吗-潘丽君律师|法行宝
2026-04-15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未做职业病离职体检是否可以写上解除协议”的问题,这涉及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发现可能患有的职业病,并获得相应的救治与赔偿。

具体来说,如果您作为劳动者,在离职前未进行职业病检查,那么用人单位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能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的,也不能在解除协议中注明因未做职业病离职体检而解除。这是因为,未进行职业病检查可能使您无法及时发现并治疗潜在的职业病,从而损害您的健康权益。

然而,法律也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对这一原则进行例外处理。例如,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举证证明是您自己的过错导致未进行职业病检查,那么用人单位可能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但这种情况需要用人单位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另外,如果您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仍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在此类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确保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并且不能侵犯您的合法权益。例如,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基于充分的事实和证据,且程序上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最后,如果劳动合同期满而您仍处于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检查的状态,那么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这进一步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综上所述,对于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检查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能在解除协议中注明因未做职业病离职体检而解除的。建议您和用人单位都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遇到相关问题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对具体情况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