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续订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通常理解的长期合同)。此外,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也可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详细分析: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的续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如严重失职、不能胜任工作等),在续订劳动合同时,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举例:假设劳动者小张与用人单位A公司连续签订了两次为期一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小张在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后,A公司应当与小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小张主动提出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不间断地工作达到十年,若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且未主动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举例:劳动者小李在B公司连续工作了十年,期间表现优秀,没有违反公司规定。在第十年合同到期时,小李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公司应当同意。
其他特殊情形:
-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已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主动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建议:
- 对于劳动者而言,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在符合条件时主动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遵循这些规定则是履行法律责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一环。用人单位应积极与劳动者沟通,明确合同期限和续订条件,避免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引发劳动纠纷。
注意事项: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意味着每次合同到期时,双方都需要有续订的意愿,并且实际上进行了续订。若期间有一方不同意续订,或者劳动者存在法定解除情形,则不满足连续订立的条件。
- 劳动者在满足条件后,有权选择订立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劳动者选择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无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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