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第一天让提供身份证原件可以嘛-朱孟喜律师|法行宝
2026-04-15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到的“试用期第一天让提供身份证原件”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清晰且详细的解答。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是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的。这意味着,无论是试用期还是正式入职,用人单位都没有权利要求您提供身份证原件作为扣押或保管。

“扣证件”是一种典型的求职陷阱,有些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可能会以保管或经办社会保险、申办工资卡等业务名义,试图扣押您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个人证件原件。但请放心,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您完全有权利拒绝。

在入职或试用期间,如果用人单位需要验证您的身份信息,您只需向有关人员出示身份证原件即可,无需交付给他们保管。如果确实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也请您务必在合适位置注明具体用途,以防止证件被滥用。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除了扣押证件外,有些公司还可能会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如报名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等。但请记住,求职本身并不需要任何费用,对于将先交费用作为条件的招聘和入职,您都要谨慎对待。

最后,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也请您务必注意。劳动合同是保障您权益的重要文件,它应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请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合法,并特别注意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

总之,面对用人单位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的情况,您应该果断拒绝,并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安全。如果遇到任何侵权情况,也请及时拨打12333电话或前往人社部门投诉举报。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