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监护人陪同还有什么方法审问未成年人-陈青伟律师|法行宝
2026-04-15 婚姻家庭

在审问未成年人时,除了监护人陪同外,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还有其他几种方法可以确保审问过程的合法性和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

首先,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情况下,法律允许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这些合适成年人可以在审问过程中起到见证、监督整个讯问过程,以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作用。

其次,在特定情形下,未成年人有正当理由可以拒绝法定代理人到场。例如,当法定代理人在场可能影响未成年人真实陈述,或者未成年人明确表示抗拒父母在场,情绪激动到影响讯问继续进行,甚至有自残自杀的风险时,司法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让合适成年人在场,以确保审问的顺利进行和未成年人的安全。

此外,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一些地方和部门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例如,最高检在相关文件中增加了“未成年人有正当理由拒绝法定代理人到场”“到场可能影响未成年人真实陈述”的表述,以及“其他不能或者不宜到场的情形”这样兜底性的条文。这些规定为司法人员在审问未成年人时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和裁量权,有助于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从长远来看,建议立法机关通过修改基本法并出台相关细化规定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审问未成年人时参与人的范围和选择原则。例如,可以将法律修改为“讯问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从而取消讯问询问未成年人时参与人的顺位限制,给司法人员以更充分的自由裁量权,以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选择。

综上所述,审问未成年人时除了监护人陪同外,还有其他多种方法可以确保审问的合法性和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司法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灵活选择合适的方式和方法进行审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