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 但未打辞职报告可以请病事假吗-文欣律师|法行宝
2026-04-10 劳动纠纷

结论: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但未打辞职报告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请病事假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从辞职流程的合法性角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您仅口头提出辞职但未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流程尚未完成,此时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仍存续。在此期间,您有权依法请病假或事假,但需符合用人单位的请假制度(如提供病假证明、按流程审批等)。若用人单位以“未提交书面辞职”为由拒绝请假,可能涉嫌违法,您可保留证据(如沟通记录、考勤记录)后续维权。

  2. 从实际操作的风险角度
    若您未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用人单位可能以“未履行法定程序”为由主张辞职未生效,甚至可能以“旷工”等理由处理您的请假申请。例如:

    • 若您请的是事假,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决定是否批准;若未批准且您擅自离岗,可能构成旷工;
    • 若您请的是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用人单位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但可能以“辞职期间态度不积极”等理由对您产生负面评价,影响离职手续办理(如开具离职证明、结算工资等)。
  3. 建议

    • 立即补交书面辞职报告:明确离职日期(如“自提交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后离职”),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纠纷;
    • 按制度请假:病假需提供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事假需说明合理理由,并保留审批记录;
    • 保留证据:若用人单位拒绝请假或克扣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总结:未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影响您依法请假的权利,但可能增加实际操作中的风险。建议优先完善辞职手续,再依法请假,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