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碰上请事假怎么算-李悦律师|法行宝
2026-04-09 劳动纠纷

法定节假日与事假重叠时,工资计算及假期处理需分情况讨论,核心结论如下:

  1. 法定节假日不计入事假天数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法定节假日属于带薪强制休假,即使员工未出勤,用人单位也应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当日工资。若员工请事假期间包含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部分不扣除工资,仅扣除事假实际工作日的工资。
    示例:员工请5天事假(含1天国庆节),用人单位应支付国庆节当日工资,并扣除其余4天事假工资。

  2. 事假与法定节假日的衔接规则

    • 事假起始日包含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不纳入事假天数,但事假需顺延至节假日后的工作日。
      示例:员工从9月30日(周六)请事假至10月2日(周一),其中10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实际事假天数为2天(9月30日、10月2日)。
    • 事假结束日包含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不计入事假天数,事假提前终止。
      示例:员工请事假至10月7日(周六),其中10月1日至3日为法定节假日,实际事假天数为4天(10月4日-7日)。
  3. 用人单位的合法操作边界

    • 不得以“事假覆盖法定节假日”为由拒付工资:若用人单位将法定节假日计入事假天数并扣减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申请仲裁。
    • 事假审批权限制: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审批事假,但需遵循合理性原则(如紧急家事、医疗等必要情形),不得滥用审批权变相剥夺员工休假权益。

建议:

  • 员工请事假前应与用人单位确认假期包含的具体日期,避免纠纷;
  • 用人单位制定考勤制度时,需明确法定节假日与事假的区分规则,并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载明。

如有具体案例或地方性政策疑问,可进一步向我说明细节,我会结合实际情况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