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签订而未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何计算-胡润天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应当签订而未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何计算”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这一问题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该条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计算起止时间

  1. 起始时间:

    • 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则从满10年的当日起计算双倍工资。
    • 若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则从符合上述条件的当日开始计算。
    • 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时,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从第二次合同期满的次日起计算。
  2. 截止时间:

    • 通常到双方实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截止。
    • 若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劳动者订立,则截止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不超过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双倍工资之日起满一年的前一日(部分地区规定最长不超过11个月)。

三、计算标准

  1. 月工资基数:

    •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为劳动者当月的应得工资,这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 需要注意的是,加班费、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非货币性收入通常不计入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2.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劳动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双倍工资。
    • 若劳动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则实践中可能存在不同观点,需结合具体案例和当地司法实践确定计算标准。

四、计算公式与示例

  1. 计算公式:

    • 双倍工资差额 = 月工资收入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月数 × 2(但需注意,这里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月数”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非简单地从用工之日起算满一年或更长时间)。
    • 更准确的表述可能是:双倍工资差额 = 月工资收入 × (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至实际补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止的月数) × 2(但需扣除已支付的正常工资部分,实际支付时为差额部分)。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通常直接计算未签订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即月工资×未签订月数(因为用人单位已支付了一倍的正常工资)。
  2. 计算示例:

    • 假设小李在某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后,公司未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从应订立之日起经过了8个月才补签。小李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6000元/月。那么,公司应支付给小李的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为:6000元/月 × 8个月 = 48000元(这里计算的是差额部分,因为用人单位已支付了8个月的正常工资)。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仲裁时效:

    • 劳动者申请仲裁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劳动者在发现用人单位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及时主张权利。
  2. 不享受双倍工资的情形:

    • 若企业与员工签订了固定期限或短期劳动合同,则员工不享受双倍工资。
    • 若合同到期前企业明确表示不续签并已支付赔偿,或员工主动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则员工也不享受双倍工资。
  3. 证据保留:

    • 劳动者在主张双倍工资时,需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实际用工时间,如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综上所述,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法律依据、计算起止时间、计算标准、计算公式及仲裁时效等。劳动者在主张权益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计算方式,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