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具体流程和要点如下:
一、明确仲裁请求及法律依据
补缴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单位4年未缴社保,您可要求补缴(需注意:社保补缴可能受时效限制,部分地区仅允许补缴近2年,但单位恶意不缴可主张全部期限)。
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签合同,需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超过1年未签,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您仍可主张11个月双倍工资差额(时效为1年,需尽快申请仲裁)。
经济补偿
若因单位未缴社保、未签合同导致您被迫离职,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主张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二、准备仲裁证据
证明劳动关系
证明单位未缴社保
证明未签合同
三、仲裁流程
提交申请
受理与开庭
裁决与执行
四、注意事项
时效问题
退休影响
协商优先
建议:尽快整理证据并提交仲裁申请,避免时效过期。若对流程不熟悉,可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如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