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老人房产证上虽只有百分之一份额,去世后是否要写遗嘱取决于其意愿及对财产分配的想法,以下分情况说明:
- 若老人希望按法定继承分配该份额:可以不写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老人的这百分之一房产份额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若老人希望对该百分之一房产份额有特定的分配安排:则需要写遗嘱。老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明确指定该份额由某个或某些继承人继承,或者赠与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不同的遗嘱形式有不同的有效要件,例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实现自己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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