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16周岁不给钱算雇佣关系吗-孟凡永律师|法行宝
2026-04-03 劳动纠纷

结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工作,若形成事实上的劳务关系,即便未签订书面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但此类雇佣关系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不过,是否构成雇佣关系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且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1. 法律对未成年人劳动的限制

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除外,但需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义务教育)。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使双方约定了工作内容和报酬,该雇佣关系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举例:某餐厅未经审批招用15岁学生洗碗,约定每月支付2000元。此时,餐厅与学生的关系虽具有劳务特征,但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属于非法用工,雇佣关系无效。

2. 是否构成雇佣关系的判断标准

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的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 双方存在劳务提供与报酬支付的事实:如未成年人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接受了劳动成果并支付了报酬(或约定支付但未履行);
  • 双方地位不平等性:用人单位对工作内容、时间、地点等具有支配权,未成年人需服从管理;
  • 无其他合法关系覆盖:如非家庭帮工、义务劳动等情形。

若满足上述条件,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雇佣关系,但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若不满足(如未成年人仅偶尔帮忙、无固定报酬约定),则可能不构成雇佣关系。

3. 用人单位的法律后果

若认定存在非法雇佣关系,用人单位可能面临:

  • 行政处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每招用1名未成年人罚款5000元);
  • 民事赔偿:若未成年人因工作受伤,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因雇佣关系无效,但过错方仍需担责);
  • 刑事责任:若情节严重(如招用多名未成年人、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的“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4. 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

即使雇佣关系无效,未成年人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

  • 支付劳动报酬:按实际提供劳动的天数或工作量结算;
  • 赔偿损失:如因工作受伤、遭受欺诈等,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
  • 举报维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电话12333),或通过法律途径起诉。

5. 特殊情形说明

  • 家庭帮工或义务劳动:若未成年人仅为家庭成员帮忙(如帮父母看店)或无偿提供劳务,通常不构成雇佣关系;
  • 文艺、体育单位招用: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的单位可招用专业艺徒或运动员,但需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建议:若您或您的家人涉及此类问题,可进一步向我描述具体情形(如工作性质、报酬约定、是否签订合同等),我将结合细节为您分析法律风险及维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