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在编职工在社区买养老保险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参保方式和养老保险类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编职工通常已经参加了单位为其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这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具有强制性。而社区提供的养老保险,一般指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是针对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设立的。
对于在编职工而言:
如果已经在单位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那么通常不需要再在社区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因为这两种养老保险是互斥的,即不能同时享受两种养老保险的待遇。此外,重复参保也可能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管理的混乱。
如果考虑个人养老金制度(这是一种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养老保险补充制度),在编职工是可以参加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个人承担,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如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养老金的缴纳并不替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纳。
关于“社保挂靠代缴”:这是通过虚构劳动关系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仅可能面临法律处罚,还存在诸多风险,如个人信息泄露、权益无法保障等。因此,在编职工绝对不能通过这种方式在社区“购买”养老保险。
对于社区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合法参保对象:
主要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编职工通常不属于这一范畴,因此他们不是社区养老保险的合法参保对象(除非他们选择放弃单位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这显然是不明智的)。
总结:
在编职工通常已经参加了单位为其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需要再在社区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他们希望增加养老保险的保障,可以考虑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但绝不能通过“社保挂靠代缴”等违法方式在社区“购买”养老保险。希望这个解答能够清晰、详细地解答您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