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自愿996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996”工作制是违法的。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996”工作制的含义,它指的是从每天上午9点工作到晚上9点,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这种工作制度严重超出了我国法律规定的延长工作时间上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而“996”工作制显然远远超出了这个限制。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因此,用人单位制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制度,或者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条款,都是无效的。
以实际案例来说,之前就有一起因“996”工作制引发的劳动仲裁案件。员工拒绝“996”后被解除合同,最终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并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因此,无论劳动者是否自愿,用人单位都不能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劳动者实行“996”工作制。劳动者有权拒绝违法的超时加班安排,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