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月中才交的离职月底是否可以走人”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协商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劳动者离职时间的一般性规定,旨在保障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工作交接和人员调整。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您必须等待整整30天才能离职。
在实际操作中,您可以在提交离职申请后,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离职时间。如果用人单位同意您在月底离职,并且您已经完成了必要的工作交接,那么您完全可以在月底办理离职手续并离开。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况,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不过,这种情况在您的提问中并未涉及,所以我们可以暂不考虑。
综上所述,月中提交离职申请后,月底是否可以走人,主要取决于您与用人单位的协商结果。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并且您已经完成了工作交接,那么月底离职是完全可行的。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