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在市里打工的同时,起诉同县城的借款人,法律上对此没有限制。具体分析如下:
地域管辖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借款纠纷中,如果借款合同有明确约定履行地,且该履行地在市里,那么债权人可以在市里起诉借款人;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通常由被告住所地,即借款人所在的县城法院管辖。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不能在市里起诉,因为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对自己更为便利的法院提起诉讼,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管辖条件。
实际居住地与管辖:如果债权人在市里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明(如居住证、租房合同等),那么市里也可以视为债权人的经常居住地。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选择在市里起诉借款人,因为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具有管辖权。
实际操作建议:虽然法律上允许债权人在市里起诉同县城的借款人,但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涉及一些额外的步骤和费用,如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可能需要支付异地诉讼的费用等。因此,债权人在决定起诉地点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诉讼成本、便利性、法院的工作效率等。
总结与建议:债权人完全有权在市里起诉同县城的借款人,但具体选择哪个法院起诉,应根据合同约定、实际居住地以及诉讼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如果你面临此类情况,并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或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