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情况,结合劳务派遣相关法律规定,我为您梳理以下核心结论及建议:
同工同酬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3条,若您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应享受与用工单位“同岗位、同工作量”员工相同的劳动报酬、福利及社保待遇。若用工单位存在差别对待(如奖金、补贴差异),您可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无固定期限合同签订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若您在劳务派遣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继续用工,您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注意:若您工作7年未满足10年条件,且合同未到期,单位无需强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合同即将到期,您可与单位协商续签事宜。
社保与工伤待遇
劳务派遣单位应为您缴纳社保。若发生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工单位协助处理。若单位未缴社保导致您无法享受工伤待遇,您可要求单位全额赔偿。
行动建议:
如有具体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如合同类型、离职原因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证据为您制定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