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试用期店里不开工资是违法行为,您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追讨工资并维护自身权益。以下是具体分析和建议:
法律明确规定试用期工资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实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必须支付工资。
维权步骤与证据收集
第一步:固定劳动关系证据
收集能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例如:
第二步:与用人单位协商
携带证据与老板或负责人沟通,明确要求支付工资,并保留协商记录(如录音、聊天记录)。若对方以“试用期不发工资”“表现不合格”等理由拒绝,可告知其违法行为及后果。
第三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若协商无果,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可通过当地人社局官网查询联系方式)。投诉时需提交:
第四步:申请劳动仲裁
若投诉后仍未解决,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纠纷发生后1年内提出)。仲裁申请需提交:
特殊情况处理
注意事项
行动建议:立即收集证据,先尝试协商,若无效尽快投诉或申请仲裁。试用期工资是您的合法劳动所得,用人单位无权克扣。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协助准备材料,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