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累计工作时间刚满20年的 其当年的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桑海律师|法行宝
2026-03-19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职工累计工作时间刚满20年的,其当年的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年休假天数确定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的年休假天数是根据其累计工作年限来确定的。具体来说: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 累计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因此,对于累计工作时间刚满20年的职工,其当年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天。

二、年休假计算方式

  1. 对于新入职且符合享受年假条件的职工:

    • 如果职工在当年度内新入职,并且其累计工作年限已经满20年,那么其当年度年休假天数需要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进行折算。
    •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例如,如果职工在6月1日入职,那么其在本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214天(假设当年为平年),则其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214÷365)×15≈8.79天,由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因此实际为8天。
  2. 对于已在本单位工作一段时间的老员工:

    • 如果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一段时间,并且其累计工龄达到了20年,那么其在一个年度内可以直接享受15天的年休假,无需进行折算。

三、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职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可能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年休假安排与补偿

  • 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并考虑职工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年休假可在1个年度内集中或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的,可以跨1个年度。
  • 如果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经职工同意后,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标准为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综上所述,对于累计工作时间刚满20年的职工,其当年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天(除非存在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年休假的计算方式和相关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