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老人75岁,父母查无此人怎么证明父母已故”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在处理遗产继承等法律事务时可能会遇到的难题。不过,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您可能不需要再为这个问题过于烦恼。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在常规情况下,为了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已经去世,通常需要提供他们的死亡证明。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特别是当被继承人去世时间较长,其父母去世的时间更为久远时,往往会出现无法找到死亡证明的情况。
针对这种情况,辽宁省等部分地区已经实行了公证事项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已年满75周岁,且当事人因时间久远等原因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但根据生活常识、经验法则及已有证明材料,可以合理推定被继承人父母已死亡的事实,那么当事人就不需要再被要求提供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您的老人已经75岁,且您确实无法找到其父母的死亡证明,那么您可以向当地的公证机构咨询并申请适用告知承诺制。在申请时,您需要提供一些基本的证明材料,如老人的身份证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等,并作出书面承诺,说明您无法提供死亡证明的原因,并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合法。
当然,为了避免告知承诺制被滥用,公证机构也会对您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评估。如果发现您提供的承诺不实,公证机构会终止办理或撤销公证;如果您涉嫌通过提交虚假证明材料、作出虚假承诺等方式骗取公证书,公证机构还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
因此,我建议您先咨询当地的公证机构,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然后按照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相信在告知承诺制的帮助下,您能够顺利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