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自己被过给别人养,自己的亲生父母退税可以填吗”,我们需要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出发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是针对纳税人本人及其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的相关支出进行的扣除。这些扣除项目通常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
现在,针对您的情况,即自己被过给别人养,我们主要关注的是“赡养老人”这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根据规定,被赡养人是指纳税人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关键是,赡养关系是基于法律或事实上的抚养与被抚养关系。
如果您与亲生父母之间仍然保持着法律或事实上的赡养关系:
如果您与亲生父母之间已经解除了法律或事实上的赡养关系:
填报时的注意事项:
建议:
综上所述,是否可以填报亲生父母作为被赡养人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取决于您与他们之间是否存在法律或事实上的赡养关系。如果存在这样的关系,并且他们符合被赡养人的条件,那么您是可以进行填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