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时父母年满60岁作为被赡养人的时候忘了填 以后可以补填吗-王利云律师|法行宝
2026-06-21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您在退税时父母年满60岁作为被赡养人却忘了填报的情况,您完全可以在后续进行补填。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从父母年满60周岁的当月起,您就可以在该年度内享受的,无需等到下一年。所以,如果您父母在某个年度内已经年满60岁,而您在该年度的退税申报中遗漏了这一项,您是有机会进行补填的。

具体补填的方式,如果您还未完成该年度的个税汇算,可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选择“办&查”—“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选择扣除年度”,然后按照提示添加老人信息,并进行汇算。

如果您已经完成了该年度的个税汇算,也不必担心,您仍然可以进入申报更正流程。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找到已完成的申报记录,点击“更正”按钮,然后修改相关数据,包括添加被赡养老人的信息,最后重新提交申报即可。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之前的申报已经办理了补退税,则可能不允许作废申报,此时您只需点击“更正”修改相关数据。

另外,我还想提醒您的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定额标准是每月3000元,无论您是独生子女还是非独生子女,都需要按照这一标准来填报。如果您是非独生子女,还需要与所有兄弟姐妹分摊这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个人分摊的额度最多不得超过每月1500元。

最后,我建议您在未来的退税申报中,务必仔细核对每一项扣除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如果遇到任何疑问或困难,都可以随时联系税务部门或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