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怎能上税-彭舒怡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后的纳税问题,这确实是一个需要细致解答的流程类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退休返聘人员的收入纳税主要依据其与用人单位的协议性质及收入类型来确定,主要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两种情形。

一、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适用情形:

  •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 返聘人员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即使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也仍能获得相应收入。
  • 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的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 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计税方法:

  • 采用累计预扣法,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 计算公式较为复杂,但基本思路是:先计算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这个所得额和预扣率表来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额。
  • 具体来说,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通常是5000元/月×任职受雇月份数) - 累计专项扣除(如五险一金等,但退休返聘人员可能不享有)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举例:

  • 假设张师傅退休后被原单位返聘,符合再任职条件,月工资8000元,无其他扣除项目。那么,他每月应预扣预缴的税额会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比如可能是90元(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公式和税率表计算)。

二、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适用情形:

  •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未满足上述“再任职”条件,即签订的是短期劳务合同或协议,不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 返聘人员提供的是临时性、偶发性或短期性的劳务。

计税方法:

  • 预扣预缴: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然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预扣率表来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额。
  • 年度汇算清缴:劳务报酬所得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举例:

  • 假设李师傅退休后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每月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那么,他每月应预扣预缴的税额会根据劳务报酬的计税方法计算得出,比如可能是440元(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公式和税率表计算)。

三、特殊情况与注意事项

  • 退休人员取得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基本养老金、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等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 退休返聘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 单位应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方式进行申报,一般为月度申报或季度申报。
  • 退休返聘人员通常不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专项扣除项目,除非返聘单位另外为其缴纳。

四、总结与建议

退休返聘人员的收入纳税问题确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签订劳务合同前,我建议您先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税务顾问,以确保自身权益并合规缴税。同时,也要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更新变化,及时调整税务处理方式。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