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盗窃受到行政处罚需要交罚款的,会收到通知。具体分析如下:
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若最终决定罚款,行政机关会通过书面形式(如《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告知罚款金额、缴纳期限及方式。
通知的送达方式
行政机关会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等方式确保当事人收到通知。若当事人拒绝接收,执法人员可邀请基层组织人员到场见证,在送达文书上注明情况后留置送达;若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则可能通过公告方式送达。
未收到通知的救济途径
若当事人因未收到通知而未缴纳罚款,可能面临加处罚款或强制执行风险。但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若行政机关未依法送达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
建议:若您或他人涉及此类情况,务必核实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