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单位要求您自己承担保险费用的做法通常是不合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保险费用的承担主体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不承担费用。因此,单位要求您个人承担全部保险费用(包括单位应缴纳部分)是违法的。
放假期间的保险缴纳问题
即使单位在一月、二月安排放假(包括带薪休假或停工停产),只要劳动关系存续,单位仍需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单位应承担的部分不能转嫁给您。
离职时的保险处理
您提出离职后,单位应为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结清离职当月的保险费用(单位和个人部分均需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若单位以“放假期间未缴费”为由要求您补缴单位应承担的费用,这一要求缺乏法律依据,您有权拒绝。
维权建议
提示:社会保险涉及您的合法权益,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放假通知、社保缴费记录等),以便维权时使用。如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