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特殊工时审批后新来的人还用申请特殊工时审批吗”,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是针对用人单位的特定岗位或工作性质进行的,而非针对单个员工。当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或工作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时,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经批准后实行。
对于新来的员工:
如果新员工被安排到已经获得特殊工时审批的岗位上:
如果新员工被安排到新的、尚未获得特殊工时审批的岗位上:
额外注意事项:
审批有效期: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通常有一定的有效期(如一年或两年,具体根据当地规定而定)。在审批有效期内,用人单位无需为同一岗位再次申请审批。但期满后如需继续实行,必须重新办理申报审批。
劳动合同明确:用人单位在安排职工从事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岗位时,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或在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加载相关条款,以保障职工的权益。
遵守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随意扩大实行范围,更不得以实行特殊工时制度为名,随意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不支付职工加班费等。
综上所述,新来的员工是否需要申请特殊工时审批,取决于他们被安排到的岗位是否已经获得特殊工时审批。如果岗位已经获得审批,新员工无需再次申请;如果岗位尚未获得审批且符合特殊工时制度的适用范围,用人单位需要为该岗位重新申请审批。